2021-11-22 林小编 广州阳溢财税
什么是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特种设备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1、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哪些?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设备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2、哪些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需鉴定后才可用于制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那么哪些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才可用于制造呢?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氧舱,气瓶,锅炉等等。
3、为什么特种设备要纳入监察呢?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主要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承压类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此类设备数量多、分布广,涉及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通常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特种设备特在其安全意义上。
“安全先行”,“安全高于一切”,“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希望大家重视起来,行动起来,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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