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6 林小编 广州阳溢财税
锅炉生产厂家应申请办理特种设备锅炉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
1、TSG 11规定应办理使用登记的锅炉,投入进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到当地锅炉监督管理部门为锅炉逐台办理使用登记,领取11结种设备使用登记证》。D级锅炉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证。
2、租赁或者承包场所使用的锡炉,可以由租赁或者承包合限所确定的承担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3、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红、百锅炉分气缸连接6.1000米以内的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不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4、锅炉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值■单位更名、送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按单位登记的锅炉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餐位夏名的,相关单位应当前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锅炉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尊位置当采取有效的课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后30 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钱登记表》,告知登记机关。直新启用时,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讲行检验。
6、锅炉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资料,重新办理使用登记证。
7、移装的锅炉,应当按照监督检验的有关规定接受安装监督检验,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移出地注销和移装地登记手续。
8、锅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移装变更、单位变更:
a)缺少锅炉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
b)缺少锅炉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c)已经报废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
d)进行过非法改造、修理的:
e)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f)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者能效测试结果不满足法规、标准要求的。